专利倒退还是合理的专利改革?

上周,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此前授予雀巢子公司普罗米修斯实验室(Prometheus Laboratories)的一项生物技术行业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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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将其描述为“医疗检测公司的挫折”。在我看来,法院应用的原则也可以用来挫败许多信息技术和自动化专利,但这是一种挫折,还是仅仅是合理的专利改革?

法院裁定,将一项新的科学发现告知医生,并建议将其用于患者治疗,不属于专利申请。要为这样一个过程申请专利,就会妨碍将来对自然法则的使用。例如,布雷耶法官在给最高法院的书面文件中指出,阿基米德不能为一套指导造船者如何应用浮力原理防止船下沉的说明申请专利。然而,他可以申请一种独特的船的设计专利,这种设计以一种不明显的方式应用了这一原则。

在我看来,今天发布的许多软件应用专利只不过是利用新工具(如PLC或智能手机)应用逻辑的自然法则,从而解决新问题。我可以看到为工具申请专利——但我看不到为如何应用这些工具的说明申请专利。逻辑运算怎么会比数学方程更具有专利性呢?一个方程可以解决新问题,也许结果可以申请专利,但应用数学的过程却不能。

我不是专利律师,但如果我持有大量软件专利,我会让我的律师评估法院最新的生物技术裁决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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