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律师在诉讼中告诉对手他们是错的,我们告诉法官他们是错的,聪明的律师甚至在必要时告诉他们的客户他们是错的。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纠正别人会让我们感觉优越,毕竟,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爱好。
因此,按照法律传统,我将为你解释世界上关于营养药品、功能食品和膳食补充剂的一切,这些都是普遍误解的主题。当然不是你,我笑着说。
1)“保健品”。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营养品”。“不合法。它不是一个公认的任期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观点来看,因为该机构承认只有“膳食补充剂”产品口服和旨在补充摄入这或提请“食物”——哪些膳食补充剂,剩下的一个子集被称为“传统”的食物或饮料和食物以外的“药物”文章打算做一些关于疾病或影响身体的结构或功能。
许多困惑的来源是这样一个事实:法律允许膳食补充剂和传统食品在它们的标签上宣称对身体结构和功能的影响,就像药物一样,甚至在极少数情况下宣称可以降低某些疾病的风险,就像人们通常认为的药物那样。
“营养品”是一个营销术语,由“营养”(nutrition)和“药品”(pharmaceuticals)两个词的部分组成,前者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和吃起来像摄入的食物,具有营养价值;后者是因为它们像药物一样,旨在提供一些健康益处。
我明白,市场营销很重要,所以作为一个市场营销术语,上帝保佑它,这是一个很好的术语。但要注意的是:一种产品是如何被监管的主要取决于FDA认为它是什么类型的产品,而术语“营养品”本身并没有法律意义,如果你遇到一个固执的人,他们的标题中有“FDA”字样。也一样……
2)功能食品,这是另一个营销术语,通常指营养药品的一个子集。我认为,它的目的是指传统形式的食品或饮料,而不是那些标榜为膳食补充剂的片剂或液体,但这些片剂或液体宣扬它们的健康和健康益处,从而在食物提供味道、香气和营养价值的传统功能之上发挥“功能”。许多这类产品都添加了额外的维生素或其他物质来增强这种功能。
20世纪90年代,随着越来越多的膳食补充剂提出这样的主张,传统食品开始宣称对身体结构或功能有益,这个术语可能就出现了。当时,《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给了膳食补充剂包装商明确的法律授权,允许他们提出这样的主张。
所以你可以在营销会议上、广告中、饮水机旁称它们为“功能食品”,但请记住,这不是一个法律认可的描述一类食品的术语。
这一切意味着,当你面对一种不熟悉的可食用产品,并想知道适用于它的法律义务时,关于它最好的第一个问题是,它是否是一种食品,如果是的话,它是一种膳食补充剂,还是一种药物,而不是想知道它是营养食品还是功能食品。
3)“膳食补充剂不受监管。”求你了,千万别这么说。尽管大多数膳食补充剂成分和产品在上市前不需要FDA的批准,但膳食补充剂的安全性受到监管,膳食补充剂生产控制受到监管,膳食补充剂标签受到监管,膳食补充剂不良反应受到监管。当我说它们受到监管时,我的意思是,这些领域中的每一个都是法律规定的主体以及规定这些产品要求的实际法规的主体。
嘿,不要对我说你被抓的几率很低:如果在现实中,FDA缺乏资源来最大限度地执行所有这些义务,事实仍然是,这些义务确实存在。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可能会因为伤害或仅仅是误导性的标签声明而提起民事产品责任诉讼,这本身就应该激励各方谨慎遵守。
请让我知道,如果你有任何其他的话题,你想让我纠正你。你说什么?CBD吗?好吧,下个月的专栏里会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专横评论。
只提供信息,不提供法律建议。